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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法务 | 公司被执行阶段能否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?

熊川、王旭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札记 2023-12-03



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,已经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深入人心。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母子公司之间的债务可以必然隔离?事实上在理论中和实践中有多项制度将母子公司之间的债务“连接”起来,追加被执行制度即为其中之一。我们的一家客户A公司的子公司B公司因败诉而进入执行程序,作为被执行人的B公司因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无法推进,A公司是否会作为B公司的股东而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呢?针对这个问题,我们进行了研究,我们认为在执行阶段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。

一、未发生被执行人被注销情况,出现以下几种情形,可追加其股东为被执行人(一)未足额出资的股东,可追加为被执行人1.法律依据
2.司法案例
(二)抽逃出资的股东,可追加为被执行人1. 法律依据
2.司法案例
(三)滥用股东地位规避执行的,可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
2.司法案例
二、发生被执行人被注销情况,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,可追加为被执行人1.法律依据
2.司法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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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川 合伙人 律师 

业务领域:境内外上市、并购重组、私募基金、投融资、新三板、争议解决

邮箱:xiongchuan@zhonglun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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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旭    律师      

业务领域 :境内外上市、并购重组、私募基金、投融资、新三板、争议解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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